首頁
→
法規及行政規則
→
行政協調
→
本會與內政部處理不實移民業務廣告案件之協調結論
:::
本會與內政部處理不實移民業務廣告案件之協調結論
93.4.1第647次委員會通過
93.4.7公參字第0930002656號函分行
一、
移民業務不實廣告案件,無論是否曾經依法審閱確認,由內政部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令處理。
二、
涉及移民業務不實廣告之檢舉案件,先由內政部依法處理,如有非屬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令規範者,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理。
(本內容更新時間:2007/08/02 16:2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