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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獎助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作業要點
89年12月13日修正通過
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各大專院校研究生撰寫公平交易法相關學術之研究論文,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市場自由及公平競爭,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名額、申請資格及獎額標準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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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申 請 資 格 |
獎額標準 |
備 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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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
每年上限二名 |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有關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 (二)撰寫與公平交易法有關之學位論文,已通過學位口試且未逾一年。 (三)以未接受其他獎學金為原則(不含研究生獎助學金。) |
研究生每名新臺幣捌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壹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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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
每年上限八名 |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有關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二)撰寫與公平交易法有關之學位論文,已通過學位口試且未逾一年。 (三)以未接受其他獎學金為原則(不含研究生獎助學金。) |
研究生每名新臺幣肆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陸仟元 | |
三、申請辦法︰
申請人經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推薦,於每年九月底前,檢具左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乙份。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乙份。
(三)切結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一)。
(四)論文三冊。
(五)改寫之博、碩士論文(三萬字以下,格式如附件二)三份,中、英文摘要(各一千字左右)三份,及其電子檔。
四、審查方式︰
由本會委員及各處處長組成審核小組,並由本會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負責審核各校推薦名單及資料,審核小組召集人得指定小組成員負責論文審查事宜。FONT>
五、本會同仁如具備資格者,亦得提出申請,惟申請者之指導教授若為本會委員,則於召開審核小組會議時應予迴避審查。
六、本項獎助金於論文經審查通過後一次發給。凡接受本會獎助者,須致送本會論文五冊,並須於論文上註明接受本會之獎助。至於未獲本會獎助者,其論文一冊留存本會,另二冊則予以退還。
七、獲本會獎助之論文,本會得經評審後刊載於「公平交易季刊」,不另支付稿酬。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獎助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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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料 |
請貼本人最 近半年內二吋相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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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中文 |
性別 |
□ 男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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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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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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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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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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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電 子 郵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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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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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助論文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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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及所別 |
大學所博(碩)士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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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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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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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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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論文口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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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申請其他補助? 如有,請列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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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及所屬系 所 簽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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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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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附件一
切 結 書
本人依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獎助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作業要點﹂之規定申請獎助金,所附各項證明文件均係屬實,絕無增刪塗改冒借及支領其他獎學金之情事。如有違誤,願無條件繳還所領獎助金,又如有損害他人權利情事者,願負賠償之責任,特此聲明。
此 致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