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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本會或公平會)成立於中華民國81年1月27日,隸屬行政院,為我國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的主管機關,依法掌理擬訂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以及調查處理事業各種妨礙競爭的行為,包括獨占、結合及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及不公平競爭行為。
公平交易法所規定的事項,若涉及他部會的職掌,依法由公平會商同各該部會辦理;公平會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公平交易法所定事項,有指示、監督之責。
另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6條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第28條「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處理有關公平交易案件所為之處分,得以委員會名義行之。」
本會的組織,目前設置有委員會議及5個業務處,以及統計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5個行政單位。
■依學歷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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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以上占 38% .學士學位占 51% .專科程度占 8% .高中(職)占 3% |
■依年齡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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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以下占 9% .30至39歲占 36% .40至49歲占 39% .50歲以上占 16% (平均年齡37.44歲) |
■依專業背景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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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54人占 25% .經濟 36人占 17% .其它 123人占 58% (企管、資訊、統計、會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