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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多層次傳銷之基本認識:什麼是老鼠會?

小杜久未連繫的姑媽某天跑到家裡來找媽媽參與一個賺錢的機會,說是只要拿出6千多元,就可以擁有一個現正流行的網路部落格和一個號碼球,之後如果某些特定數字的號碼球再發出去的話,就可以領到好幾筆的獎金,算起來比定存還優。小杜的姑媽又說,要領獎金的話,就要再多介紹幾個人來買,而且要加入就要快,不然要等很久才領得到獎金……

小杜聽完姑媽口沫橫飛的鼓吹,總覺得有些地方怪怪的,一是已年近耳順、連電腦開機都不會的姑媽買網路部落格空間有什麼用處?另一則是,這種賺錢方式是不是常聽到的「老鼠會」呀?

我們常聽到有人把加入直銷跟多層次傳銷行業當成是加入「老鼠會」,但實際上,帶有負面意思的「老鼠會」指的應該是以傳銷為名,實際上卻是從事非法金錢遊戲的活動。而這種對傳銷存有誤解的負面印象之所以會在民間廣為流傳,實起因於曾有不肖業者對外宣稱從事傳銷,但卻以投資為幌子,大力鼓吹其會員必須找人加入,繳納相當金額以取得分領獎金的資格,然後再藉由不斷招攬後加入者所繳納的金錢,以作為發放獎金的來源。由於組織初期運作順暢的情況下,表面上每個加入的人都能賺到錢,但其實只對先加入的人有利,而越到後期,加入的人越少,能獲得獎金的時間變長、金額變少,致晚加入的人血本無歸。

通常傳銷的運作方式,是由傳銷事業的傳銷商,向公司購買商品,而本於自行使用消費或轉售他人以獲取合理利潤,另再經由推薦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的銷售組織,以團隊的方式推廣、銷售商品來獲領合理報酬,所以,傳銷只是眾多商品推廣、銷售方式的一種。然倘若傳銷事業的行銷方式,僅是藉由人拉人的方式,致其傳銷商主要收入來源是由先加入者介紹他人加入,並自後加入者的入會費支付先加入者獎金,而非來自於其推廣或銷售商品、服務的合理市價時,就會形成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禁止的變質多層次傳銷。

小杜的姑媽所參加的賺錢機會,雖然看起來像是推廣或銷售網路部落格的傳銷活動,但做為傳銷商品的網路部落格似乎只是交易的幌子,加入的人願意為其支付金錢,似乎不是因為這個網路部落格真正的使用或消費價值或其所能提供的功能,而是為了取得領取獎金的資格,此外,這種對號碼領獎金的方式,如果沒有持續招攬他人加入挹注資金,將無法維持運作,致後加入者幾乎沒有獲取獎金的機會。而這2個分別稱為「商品虛化」及「公排」的情況,皆是變質多層次傳銷的特徵。

案例裡的賺錢機會雖然不是俗稱的「老鼠會」,而似屬變質的傳銷活動,但不論其究竟屬於那一種,在想著搶先進場、先賺先贏之前,似乎應先考量值不值得冒著違法及血本無歸的風險參加這種非法的賺錢機會。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14-02-25 1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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