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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規範補習班以錄取榜單暨成績資料引為促銷資訊時,宜於刊登前取得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意義為何?
補教業者為了搶升學率,向考生買榜單,結果一張多賣,倘多家業者手中均握有家長同意書,貴會如何處理?
學生補習可能不只去一家,例如到甲班補英文,到乙班補數理,但甲班花大錢「一次買斷」後,禁止乙班宣傳該怎麼辦?
補習班於放榜後取得學生書面同意非常困難,貴會應刪除本項規定?
今年的學測已辦理完畢,補習班應如何刊登學生榜單?
若補習班對來班之學生或家長僅口頭說明該補習班學生錄取情形,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
若學生在A補習班補習一段期間,嗣後又在另一B補習班補習,則補習班應如何刊登榜單?
為何在本規範說明訂頒之前,補習班不需取得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即可刊登榜單?
若補習班於刊登榜單前已取得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事後卻反悔,應如何處理?
若補習班於家長手冊中家長注意事項內記載學生或家長應同意補習班刊登榜單,請問此舉是否即可謂已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