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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業務資訊多層次傳銷個人資料保護法問答資料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商於退出時,得否向已蒐集個資之相關事業請求停止利用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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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商於退出時,得否向已蒐集個資之相關事業請求停止利用個人資料?

答: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傳銷商可要求已蒐集個人資料之上線傳銷商及相關事業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建議可向相關個人及事業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以保障權益。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14-02-20 11: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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