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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0/01/14~2010/01/20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美商Microsoft Corporation(下稱微軟公司)及Yahoo Inc(下稱雅虎公司)域外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1、申報事業: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參與結合事業:微軟公司、雅虎公司。
3、所屬行業:網路資訊及廣告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

  1. 依據結合事業雙方簽訂之合作協議,雅虎公司於合約期間內將部分核心搜尋技術專屬授權予微軟公司,由微軟公司整合雙方之搜尋引擎及關鍵字廣告平台,並成為雅虎公司之網頁搜尋及關鍵字廣告平台之獨家專屬提供者,雅虎公司於整合後則退出前述業務之經營,而「頂級直接廣告主」業務,則由雅虎公司負責推展及經營,雙方於搜尋及關鍵字廣告業務之合作協議,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4款「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之結合型態。
  2. 另雅虎公司之子公司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在我國網路廣告與關鍵字廣告服務市場占有率已超過四分之一,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結合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爰依法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99年1 月14  日至99年1月20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 書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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