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print
:::
常用服務
:::

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4/04/11~2014/04/17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擬與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台灣離岸風場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1、申報事業: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2、參與結合事業: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所屬行業:造船業、能源技術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與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擬分別按40﹪、60﹪股權比例合資設立台灣離岸風場股份有限公司。本案屬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者」、第4款「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及第5款「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者。」之結合型態。因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在我國造船市場占有率逾四分之一,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1項第2款「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者」之申報門檻,爰依規定向本會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書面: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意見徵詢與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 此主題已結束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