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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4/12/08~2014/12/14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及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之事業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申報事業: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及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及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計程車派遣服務業。
 
三、結合性質: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大車隊公司)使用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泛亞公司)主要營業及資產,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台灣大車隊公司又得直接控制泛亞公司之業務經營,合致同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結合型態。因本案參與結合事業台灣大車隊公司102年度於臺北共同經營區計程車派遣服務市場之市場占有率超過四分之一,結合後市場占有率超過三分之一,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
 
四、對外徵詢期間:103年12月8日至103年12月14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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