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print
:::
常用服務
:::

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5/10/21~2015/10/27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 IV,L.L.C.擬與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包含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吉隆等1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 IV,L.L.C.。
(二)參與結合事業: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 IV,L.L.C.、North Haven Private Equity Asia IV Holdings Limited、NHPEA IV Holdings Cooperatief U.A.、NHPEA Chrome Holding B.V.、投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億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和網股份有限公司、新紀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紀元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新紀元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建偉互動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大台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泰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凱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宏哲興業有限公司、和正股份有限公司、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長德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萬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麗冠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視波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家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北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三冠王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港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雙子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數位天空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所屬行業:投資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業。
 
三、結合性質:由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 IV,L.L.C.所管理之 North Haven Private Equity Asia IV, L.P.有限合夥組織型態之基金,擬透過多層次控股方式,在臺灣設立投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6家控股公司,經由引進本國投資人共同投資之方式,向馬來西亞商Evergreen Jade SDN BHD、Goodwill Tower SDN BHD及國內股東收購持有之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順公司)及博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康公司)之100%股份,並間接持有安順公司、博康公司所直接及間接控制之公司(包括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之近100%股權,並從而間接控制該等公司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所規定之結合型態。又本案參與結合之既有11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於原經營區之市場占有率均超過四分之一,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2條所規定除外適用情形,爰依法向本會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4年10月21日至104年10月27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

參考檔案
** 此主題已結束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