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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7/07/07~2017/07/13
一、公告類別:受理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申報事業: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維公司)與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寶福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聯維公司及寶福公司。 (三)所屬行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服務市場。
三、結合性質:申報人等擬部分業務整合之經常共同經營,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4款「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之結合型態,且渠等之市場占有率,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2條所規定除外適用情形,依法應向本會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6年7月7日至106年7月13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覆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