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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小姐/先生 您好

本會主管法令為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為增進本會之服務品質及行政效率,請您務必詳閱下列重要事項後選擇正確之途徑反映,以便您能更快獲得所需解答,或由各職掌主管機關儘速處理回復!

您提供之姓名及e-mail之個人資料,係供本會內部作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的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公平交易委員會

  • 二、

    倘您反映「廣告不實」之內容涉及下列事項: (直接點選主管機關名稱即可連結反映途徑,連結倘若失效,請向本會反映)

食品、藥品、化粧品及醫療商品之標示或廣告,請向衛生福利部反映。
  • 食品、健康食品、市售乳品、化粧品、藥物等之標示及廣告
  • 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宣稱、暗示或影射具醫療效能者(如食品涉及醫療效能等)
  • 農產品廣告、零售市場階段之農產品標示、市售包裝米之廣告
  • 醫療廣告或人體器官保存庫之廣告
銀行、保險及證券等金融服務業之廣告,請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反映。
  • 保險、信用卡、借放款及金融商品優惠方案之廣告
  • 證券或期貨業之廣告
  • 其他涉及金融相關法規規範之金融服務業廣告
  • 未依法取得會計師資格而刊登廣告使人誤認有會計師資格
不動產經紀業者之廣告,請向內政部反映。
  • 業者未於廣告註明經紀業名稱
  • 加盟經營未於廣告、市招及名片等明顯處標明加盟店或加盟經營字樣
  • 業者之廣告及其實際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
  • 其他屬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之廣告
其他類型
  • 已立案補習班刊登之廣告,請向您所在地之直轄市教育局或縣(市)政府反映。(查詢有無立案:各縣市立案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
  • 旅行社、領隊人員、導遊人員等刊登之旅遊服務廣告,請向交通部觀光局反映。

以上僅為常見案件類型,詳細內容請見各主管機關處理廣告不實之案件類型

  • 三、

    倘您反映事項屬「多層次傳銷」之範疇:

  • 四、

    倘您反映事項涉及非屬本會職掌範疇之情形,請逕循各途徑反映:

  • 有關您與事業購買商品或服務之消費爭議問題,如您因消費關係受有損害、或質疑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顯失公平,以及消保法鑑賞期之退 換貨問題等,請您逕向事業申訴或向所在地之消保單位反映(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 有關您與事業間之違約糾紛、契約條款變更等民事爭議問題,請您逕向該事業反映處理或循司法途徑尋求解決。
  • 有關您與事業間之偽造文書、詐欺等刑事爭議問題,請逕循司法途徑尋求解決。
  • 有關您因接獲事業一再重複的行銷電話而造成困擾,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映。
  • 有關電信公司網路訊號品質不佳、違約金、換約等電信消費爭議問題,請依電信管理法第20條規定,逕向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反映。
  • 五、

    若以上仍無法解決您的問題,而欲向本會反映或檢舉,本會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請您務必提供「反映或檢舉之具體內容,相關商品、包裝、廣告或其他涉有違法之具體事證」再行反映,俾利本會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