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各位女士、先生: 大院第8屆第6會期開議,秀明奉邀代表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至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對本會施政的鼎力支持,且不吝對本會各項業務提出寶貴建言,秀明特藉此機會向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謝意。 本會職責在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針對近期國內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形,對於民眾特別切身感受之商品,本會十分重視,絕不容許有人為破壞市場機制、助長物價飆漲的情形,本會將持續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之運作與分工,積極查察不法行為,並主動於訪查過程中,提醒業者尊重市場機制,切勿聯合漲價,以收即時之效。此外,針對近期國際間多起跨國反競爭行為案件,本會已密切注意各國案件調查發展情形,將做為相關案件執法參考。 以下,謹就本會近期重要業務及未來施政重點,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近期重要業務 一、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一)審理涉法案件概況 1. 103年度案件收辦及裁罰情形:103年1至8月本會新收辦案件1,245件,進行審理案件1,469件(含上年底未結224件),辦結1,332件。除收辦案件外,本會對於影響公共利益或社會大眾矚目案件,均主動依職權立案調查。103年1至8月底事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受本會處分案共有103件(檢舉案60件,主動調查案43件),計發出106件處分書,罰鍰金額計達新臺幣(下同)61億2,988萬元。 2. 累計收辦及裁罰情形:本會自成立以來至103年8月底,累計各類收辦案件總計4萬1,738件,其中檢舉案3萬1,581件、申請聯合行為案183件、申請或申報結合案6,708件、請釋案3,266件;已辦結案件4萬1,601件,累計結案率達99.7%。另事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受本會處分案共有3,974件(檢舉案2,994件,主動調查案980件),計發出4,134件處分書,罰鍰金額累計達89億2,628萬元。 (二)近期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本會對於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行為,均依法嚴加查處,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確保事業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利益。近期查處的重大涉法案件,包括: 1.處分嘉義地區7家瀝青混凝土業者聯合調漲瀝青混凝土價格案。 2.處分臺南地區16家瀝青混凝土業者以向下游客戶收取穩定基金方式,促使瀝青混凝土價格上漲之聯合行為案。 3.重為處分9家民營電廠合意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之購電費率聯合行為案。 4.處分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轉售櫻花牌產品之價格,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案。 5.處分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統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銷售「SUPER新都」建案廣告不實案。 6.處分台灣雅芳股份有限公司「淨活水」淨水器宣稱取得NSF的檢驗認證等廣告不實案。 7.處分台灣小米通訊有限公司舉辦網路購買紅米手機活動,商品之數量廣告不實案。 8.處分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涉及廣告不實,及未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案。 9.處分浩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親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案。 10.處分璉衡事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以傳銷商原購價格90%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案。 (三)審理事業結合案件 本會對於事業依法提出申報之結合案件,均審慎評估處理,以防止事業藉由結合而減損市場競爭效能。近期審查之重要結合案件包括: 1.處分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經常共同經營,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案。 2.處分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與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龍典計程車客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皇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有限公司及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結合應申報而未申報案。 3.處分洄瀾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東台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東亞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事業結合應申報而未申報案。 4.不禁止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與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5.不禁止美商Photronics, Inc.、翔準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日商大日本印刷株式會社及台灣大日印光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6.附加負擔不禁止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事業參與投資與共同經營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紅利點數業務結合案。 7.不禁止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與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新設事業結合案。 8.不禁止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景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9.不禁止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0.不禁止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事業合資共同經營遠鑫電子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專營電子票證業務結合案。 11.不禁止美商Kraton Performance Polymers,Inc.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2.附加負擔不禁止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業務發展基金會結合案。 13.不禁止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4.附加負擔不禁止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5.不禁止日商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與日商全家便利商店株式會社結合案。 (四)規範查處事業不實廣告 不實廣告行為除誤導消費者,也使其他事業喪失交易機會,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甚鉅,本會向來將查處不實廣告行為列為重點執法項目。近期具體作為包括: 1.積極查處事業不實廣告行為,自本會81年成立迄103年8月底止,不實廣告處分案共有1,910件,罰鍰累計達6億127萬元。其中103年1至8月計處分46件,罰鍰1,420萬元,並將涉及其他部會主管之違規廣告,移送各主管機關查處。 2.103年度擇定薦證廣告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積極查處不實薦證廣告案件,並加強宣導,培訓業界熟稔公平交易法之種子學員,讓業者能充分瞭解薦證廣告之規範內容。 3.與其他廣告主管機關分工合作,共同打擊不實廣告。擔任行政院「食品安全稽查及取締聯合小組」之跨部會小組成員,對於食品安全之議題,適時提供本會辦理不實廣告案件執法經驗。 (五)積極管理多層次傳銷 為有效督導管理多層次傳銷事業並維護傳銷商權益,本會除積極依職權或檢舉查處違法行為外,並透過各項行政措施,對傳銷事業進行全面性的規範管理。近期具體作為包括: 1.積極查處違法案件,自本會81年成立迄103年8月底止,處分案共有641件,罰鍰累計達4億1,784萬元,其中103年1至8月計處分21件,罰鍰270萬元。 2.針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銷售特殊商品」及「未依規定期限完成報備遭退件」、「銷售金額成長率異常」、「超過3年未進行業務檢查」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103年1至8月計檢查32家,其中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21家,已改善者計15家。針對前揭檢查發現有缺失者,本會就9家業者立案調查,迄103年8月底已處分3家業者,罰鍰25萬元,另警示1家,其餘5家刻正調查處理中。 3.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充分掌握傳銷事業整體營運狀況,並於本會網站發布調查結果,提供社會各界參考;另針對涉有重大違法傳銷事業實施專案監管。 4.加強審理傳銷事業報備資料,確實掌控銷售無形商品、獎金比率過高等高風險之傳銷事業,以防止衍生為變質多層次傳銷。 5.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宣導說明會,增進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對於相關法令之認識。 6.指定並輔導295家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相關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加強多層次傳銷事業對個人資料之保護。 (六) 持續掌握重要民生物資市場狀況 1. 針對102年10月仔豬流行性下痢疫情發生後,導致103年毛豬批發價格及豬肉價格持續上漲乙事,本會已主動立案進行調查。案經函請全國肉品批發市場提供毛豬交易價量資料及主要承銷人交易情形,實地調查全國各大冷凍肉類業者,並約談下游通路業者、食品加工業者及相關公會團體,派員至北中南各傳統市場、量販店及超市實地訪查。經本會103年4月23日第1172次委員會議決議,依現有事證,尚難認主要冷凍肉類業者涉有聯合行為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情事。 2. 針對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外界關切關稅的降稅利益是否能回饋到消費者乙事,本會已主動立案調查進口商或相關通路業者是否藉由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調降紐西蘭蘋果、奇異果、奶油及奶粉等進口關稅,從事價格聯合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行為。 3. 針對重要節慶產品價格市況,本會向來十分關心。今(103)年端午節、中秋節前夕,本會就相關應節農畜產品執行產銷市況查核計畫,除發函警示相關公會團體及業者注意公平交易法規定,不得有聯合調漲價格之行為外,並派員前往傳統市場及雜糧行等進行查訪。此外,本會亦於中元節前發函提醒相關公會團體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並召開「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會議,密切關注重要農畜產品及民生物資價格市況。 4. 另針對近期手搖飲料連鎖店為因應營運管銷成本因素,陸續或預計調漲部分店家及部分飲品價格,及媒體報導四大連鎖超商中秋節禮盒變貴情事,本會已密切關注相關市場供需變化,提醒業者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倘獲有業者聯合調漲相關產品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具體事證,定予嚴懲,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二、完備公平交易與多層次傳銷法規制度 (一)檢討修正公平交易法規 公平交易法自80年2月4日制定,81年2月4日施行以來,已逾22年,這期間雖歷經5次修正,但都僅為部分或單一條文的修正模式。有鑒於近年來國內外社會經濟環境快速變化,既有公平交易法制已不敷使用或不合時宜,本會爰自92年起即開始研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對現行公平交易法為全面檢視及修正。 最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已於103年5月26日經 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待交付二、三讀。 (二)研修市場競爭規範 為順應產業環境需求及產業結構調整,本會根據歷年來累積之辦案經驗,參酌國際間競爭法體制與執法實例,持續研修各項市場競爭規範及案件處理原則,以建立執法透明化與標準化。近期研修之重要法規及行政規則包括: 1.訂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2.訂定「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 3.訂定「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4.訂定「多層次傳銷事業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業額數額」。 5.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 6.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7.修正「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8.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9.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之處理原則」。 10.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三)規劃設立傳銷保護機構 我國多層次傳銷行為之管理規範,原係依據公平交易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加以規範。承蒙各位委員的支持,新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已於103年1月14日經 大院第8屆第4會期第18次會議完成三讀程序,並經總統公布後於同年月29日施行。 依該法第38條規定,本會應指定經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捐助一定財產,設立保護機構,辦理完成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權益保障及爭議處理業務。 為順利推動設立「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本會成立傳銷保護機構專案小組,目前已完成「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訂定、發布,以及指定12家多層次傳銷事業籌設保護機構,後續期程包括「輔導所指定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相關規則」、「法人登記行政作業」、「保護機構開董事會」、「督導保護機構完備相關規則、費用、人員及場所」及「保護機構正式掛牌運作」等工作要項,預計104年初保護機構成立並開始運作。 三、傳揚公平交易理念 公平交易法的執行,有賴政府、企業、消費大眾的相互支持與配合。本會訂有103年競爭倡議計畫,從「政府自覺」、「企業自律」、「消費者自醒」等三方面積極倡議競爭,期引導企業知法守法,並促使政府部門、企業界及消費大眾均能認同、瞭解及重視公平交易規範,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確保市場自由公平競爭。 近期重要工作包括︰ (一)參與政府部門會議就競爭政策提出建議 1.參與行政院及經濟部能源局「電業法修正草案」會議,掌握電業法修法動態。 2.參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7N9流感中央流行指揮中心會議暨行政院禽流感防治聯繫會議」,維護相關防疫物資市場交易秩序。 3.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銀行公會規範會員辦理贈品活動限額之適法性」協調會議,就銀行公會規範會員辦理贈品活動限額之競爭問題進行協商。 4.參與宜蘭縣政府主辦「103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小學審定本教科圖書共同供應採購計價作業小組」第一次及第二次會議,對教科書市場動態交換意見。 5.參與經濟部礦務局「研商大陸九龍江整治對國內砂石供需影響因應對策」會議,提醒主管機關注意近期因砂石供給減少而導致國內砂石價格全面性上漲之可能,以預為因應。 6.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人身保險業者對於壽險及醫療保險之投保年齡上限問題」協商會議並獲致結論,為保障高齡被保險人權益,金管會將輔導保險業者適度提高承保年齡上限及推出更能滿足銀髮族群需求之商品類型。 7.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等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檳榔及荖葉荖花運銷業者屢經本會處分後農政主管機關辦理行情報導之可行性」座談會,並獲致請臺東縣政府依職權規劃辦理提供荖葉荖花產地價格資訊等重要結論。 (二)針對產業團體、企業界舉辦宣導說明會 1.辦理產業宣導說明會 選定重要議題邀請相關事業進行宣導溝通,近期就預售屋銷售行為、藥品市場之規範、加盟業主經營行為、金融業競爭規範、升學文理補習班資訊揭露、教科書銷售行為、薦證廣告、不實廣告、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等議題,邀請相關業者及產業公會參加說明會、研習會或座談會等,完整傳達各項規範說明與處理原則之規範意旨,使受規範業者均能充分瞭解並確實遵守法令。 2.規劃建置國際反托拉斯數位學習專區並持續辦理企業遵法經驗分享座談會 為增進企業對國內外反托拉斯法的認識,並協助事業瞭解各國競爭法相關規範,本會積極規劃建置國際反托拉斯規範與企業遵法專區,方便企業得隨時進行線上學習,擴大宣導效益。另本會持續辦理業者訴訟與遵法經驗分享座談會,廣獲與會者肯定與好評。 3.辦理多層次傳銷宣導說明會 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規劃辦理多層次傳銷法令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宣導說明會,使多層次傳銷事業知法守法,並增進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之權益。 4.針對同業公會舉辦專題系列宣導活動 同業公會不僅為公平交易法規範之對象,對參與事業成員更有引導示範之教育作用,爰本會特別因應相關行業團體就公平交易法宣導之需求,選定重要之專題,對同業公會加強宣導。 (三)針對社會大眾進行宣導 1.運用多元管道宣揚公平交易理念 為利社會大眾瞭解公平交易法規,本會定期舉辦與公平交易法相關之各項研討會、座談會、專題演講等活動。同時利用網際網路、電子報、編印各式文宣出版品等方式,增進各界對本會業務職掌及本會主管法規的瞭解。 2.辦理教育宣導活動 為深植公平交易理念,本會針對大專院校學生舉辦「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以培養優秀之種子人才。另為增進國中社會科領域教師公平交易法專業知識及多元教學能力,本會規劃辦理「公平交易法種子教師研習營」,以達成公平交易理念向下紮根之目的。 3.設置服務中心 為提供民眾即時諮詢服務,本會於臺北市及高雄市各設一處服務中心,為民眾解答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問題、提供宣導資料、受理申請事項及檢舉案件等服務。103年1至8月計提供諮詢服務5,745人次,另自81年成立以來迄103年8月底所提供服務之人次共計299,519人次。 四、深耕國際競爭法合作交流 (一)推動國際交流合作 為防堵經濟自由化所產生之跨國卡特爾或反競爭行為,確保國內自由競爭環境,本會長期與各主要國家保持密切聯繫,並積極推動雙邊或多邊交流合作,近期派員至韓國首爾參加「第7屆臺韓經貿諮商會議」,就加強臺韓競爭法主管機關間之交流合作模式交換意見,除增進臺韓競爭法機關間相互瞭解,亦鞏固並強化本會於東亞地區執法先進機關之地位。 (二)全面參與競爭法國際組織會議 為汲取競爭法先進國家執法經驗,掌握國際競爭政策發展趨勢,並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本會積極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國際競爭網絡(ICN)等國際經貿組織活動及多項國際性會議,更擔任APEC「競爭政策及法律小組」(Competition Policy and Law Group,CPLG)主席。近期並派員至法國、韓國及摩洛哥參加競爭法相關論壇或研討會等,交流彼此法制與執法經驗,並建立友好夥伴關係。 (三)成功爭取在臺舉辦國際研討會 我國為OECD、ICN、APEC的重要成員,歷年來均積極參與前開國際組織各項活動,為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本會積極爭取在臺舉辦各項國際會議,歷經3年努力,終獲ICN執委會同意由本會主辦103年卡特爾研討會。 前揭ICN卡特爾研討會將於今(103)年10月1日至10月3日於臺北舉行,目前已有百餘名重要外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代表與專家學者報名參加,除有助於彰顯我國競爭法執法成效,並加強我國與他國競爭法執法機關交流互動,同時更增進國內各界對競爭法及競爭政策之認識與瞭解。 貳、未來施政重點 一、積極查處涉法案件,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調查審理公平交易案件與多層次傳銷案件是本會的主要工作,針對影響重大公共利益情事與社會大眾矚目案件,本會向主動依職權進行調查,以回應民意的期待。本會將持續調查處理事業涉及獨占、結合、聯合及不實廣告等各種妨礙競爭行為,另對於國內重要年節產品或及天災(如颱風)可能影響重要民生市況變動情形,本會也將持續關注掌握相關市況,絕不容許有人為操縱物價情事發生,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同時,本會將密切注意國際間反競爭行為或不公平競爭行為案件之發展,從中汲取各國執法經驗與相關資訊,俾供本會執法與個案實務之參據。 二、賡續辦理修法工作,規劃完整配套措施 最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已於103年5月26日經 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本會將配合立法審查進度,積極溝通協調,並就相關法制事項之配套預作準備。秀明已向同仁提出4點指示,即精讀新法、預作準備、教育訓練、宣導倡議,並要求各處室做好所負責工作,需跨處室合作者,則應同心合力辦理,務求妥善完成所有新法準備工作。 三、全面檢視行政規則,建立明確執法準則 本會行政規則前曾配合組織改造與機關更名,為初步之全面修正檢討,組改迄今約2年,此段期間國、內外競爭法實務見解及相關案例已有新增、變更,現行規範或有不敷適用或未盡合宜之處,而須因應調整。此外,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立法,以及未來「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修法進程,相關行政規則均須配合修正、新增或刪除。本會已擬訂103年至105年行政規則全面檢討計畫,未來3年預計檢討行政規則數量共156則,本會將極力完成此項檢視工作,訂定專業、明確、合理、可行之執法規則,供各界遵循。 四、加強執行傳銷專法,維護傳銷交易秩序 本會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主管機關,為避免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造成重大社會問題,本會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一向採取「事前防範」及「全面查核」之作法,積極監督管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較過去「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新法經過整體的檢討並加以修正或增訂,其內容較過去舊法更為合理、完整。未來本會將善用這部法律,積極執法並運用多種行政管理機制,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保護正當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權益。 五、培育專業執法人才,提升案件執法知能 公平交易法係結合經濟與法律之專業法規,由於本會的決策與執行影響整體經濟利益與公共利益甚鉅,唯有具專業能力的執法人員才能確保執法成效。為加強本會同仁對公平交易法執法之專業知能,並增進對案件調查之正確方法與技巧,本會持續舉辦「競爭法國際發展及個案研討訓練」及法制研討會等訓練課程。另為提升同仁經濟分析能力,本會經常性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講授經濟分析課程,並於會內網站建置「經濟分析專區」供同仁利用學習。未來本會將配合當前業務需求,賡續辦理相關訓練課程,強化執法人員專業知能,以發揮最大行政效率。 六、加深國際交流互動,提升我國國際地位 隨著經濟全球化快速發展,為有效約束跨國反競爭行為,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無不藉由相互合作、分享經驗,調和各國競爭法差異,使各該競爭法實質內涵漸趨一致。為廣納各國競爭法新知,促進國際間交流合作,同時展現我國競爭法執法實力與成效,本會將持續以參與國際組織、進行多邊交流合作等方式,積極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建立溝通管道,並共同防堵跨國卡特爾或反競爭行為。 叁、結語   各位委員先進,法律是落實政策之基石,「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承蒙各位委員支持,已於今(103)年生效施行,本會當秉持嚴謹的態度,積極執法。而為因應施政需要,本會已研擬「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並經 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待交付二、三讀,本次修正係將現行公平交易法條文與章節,參酌世界各國之發展趨勢予以調整與修訂,相當完整且切合社會經濟環境需要,尚祈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