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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同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酈泰公司挨罰!

    公平會於110年12月1日第1572次委員會議通過,酈泰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競爭對手事業的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並在關鍵字廣告呈現「悅夢」等文字及酈泰公司網址,為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床墊寢具業者酈泰公司負責營運該公司網站,銷售其品牌床墊「ModelQ」。酈泰公司於110年2月2日至3月16日期間,在關鍵字廣告中使用競爭對手悅夢床坊有限公司的事業名稱,當消費者在Google搜尋引擎鍵入「悅夢」時,搜尋結果呈現「ModelQ悅夢防蟎抗菌床墊推薦-防蟎抗菌結合多層複合減壓材質」之關鍵字廣告,標題上方併列連結酈泰公司網址。 
    公平會調查發現,酈泰公司購買競爭同業之公司名稱「悅夢」作為關鍵字廣告,容易使網路使用者認為ModelQ為悅夢公司的床墊品牌或副品牌且為悅夢公司所推薦,誤認兩者係屬同一來源或有一定關係,讓原本欲搜尋悅夢公司之消費者被導向酈泰公司經營之網站,減少悅夢公司接觸潛在客戶之機會,並減損「悅夢」之事業名稱背後所蘊含之經濟利益,已影響床墊市場之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10萬元罰鍰。
(承辦單位:製造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更新時間:2021-12-01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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