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聯合行為之事業,可否適用「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領取檢舉獎金? 請使用鍵盤按住Ctrl+P列印 參與聯合行為之事業,可否適用「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領取檢舉獎金? 答: 不可以。參與涉案聯合行為之事業,若欲免除或減輕罰鍰,可依公平交易法第35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陳述具體違法內容、檢附事證並協助調查,以申請寬恕政策之適用。 更新時間:2016-08-04 15:13:36 回上一頁 若Javascript不支援時,請按下alt +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