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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研究主題 研究重點 委託研究對象

數位科技發展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與競爭法適用競合之研究

(一)蒐集介紹並比較各國音樂著作權於數位科技發展下之授權實務(如伴唱產品、音樂串流平台、KTV、個人電話亭等)。

(二)蒐集介紹並比較各國音樂著作權就專屬授權期間等相關規定之規範內容及目的。

(三)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期間及對象、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取得授權範圍及授權對象等結果對音樂產業發展之正負面影響。

(四)競爭法對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期間及對象、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取得授權範圍及授權對象等結果之適用空間及矯正措施。

(五)研擬本會未來對於數位科技發展下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所造成競爭議題之執法參考

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

我國再生能源電業競爭法規範之研究

為因應我國啟動能源轉型計畫,預計於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的比例達20%,積極開發綠色新能源政策之目標,為避免再生能源事業結合、聯合及限制競爭行為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以及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並達到保護消費者之目的,爰擬透過本計畫對於我國再生能源電業市場進行產業結構調查,並針對國內、外再生能源電業市場進行研究,以及瞭解在電業法各階段修法過程中,法律競合等相關議題,本計畫可瞭解產業動態及各國執法經驗,將有助於瞭解我國及國外再生能源電業市場結構及競爭關係,作為未來產業規範及競爭倡議之參考,對於本會執法有正面助益。研究重點如下:

(一)蒐集並介紹我國再生能源電業之特性、發展歷程、技術分析概況及未來動態。

(二)研究分析我國再生能源電業市場概況、市場界定、市場結構及競爭狀態。

(三)研究分析我國再生能源電業之水平競爭及垂直整合關係。

(四)研究分析電業法各階段修法對於再生能源電業競爭行為之規範與影響,及法律競合等問題探討。

(五)蒐集國外再生能源電業競爭相關議題探討-以歐美日為例。

(六)研究分析我國再生能源電業可能反競爭行為之探討與規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競爭中立性之探討、競爭法主管機關對再生能源電業競爭倡議之探討,提供本會未來執法之參考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公平交易法國內重要案例之評析-以聯合行為為例

聯合行為是一種最典型的限制競爭態樣,為公平交易法基礎核心規範之一,其行為涉及人為勾結、操縱,對競爭產生限制、排除,及對市場機能之妨礙,向為本會執法之重點,然聯合行為構成要件,因運用許多不確定法律概念,致行政法院在審理個案構成要件之該當性與違法性上,常與本會認定產生歧異,造成本會在執法上莫大挑戰,實有必要掌握各國執法準則及重新檢視本會之實務見解,以兼顧個案正義與確保市場自由與公平競爭。

聯合行為因具有高度隱密性,實務上常面臨蒐證之困境,檢視近來年聯合行為案件面臨司法高密度審查挑戰,如聯合行為「合意」要件之認定、「相關市場界定」,行為結果是否構成「足以影響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要件,及違法行為之裁罰是否合於比例原則等均為行政法院之審理重點,行政法院常以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與本會認定歧異,即撤銷本會原處分。個案構成要件之認定原屬主管機關判斷餘地或有司法審查之適用,然法院之判決勢將影響本會未來個案之查處。藉由學者專家研究聯合行為之學說理論發展,剖析聯合行為構成要件,研議實務見解適用法律構成要件之該當性,提供正反客觀意見,並強化證據法則之評析,作為本會審議案件之參考及強化訴訟上攻防技巧之佐證,以期減少行政法院因個案法律適用見解與本會之歧異,進而撤銷本會作成之處分,導致影響本會執法威信及成效。

透過本計畫之研究,可瞭解聯合行為之國內外理論發展及行政法院之實務見解,並透過分析實務案例,以作為本會未來執法之參考,本研究計畫之重點如下:

(一)介紹競爭法上聯合行為之國內外學說理論發展及趨勢。

(二)蒐集國內重要聯合行為案例類型,評析案件認事用法與證據法則適用之適法性。

(三)綜整學說理論及實務見解,解析法條構成要件之認定及罰鍰額度之裁量,探討主管機關判斷餘地及司法審查界線。

  透過學說理論及案例解析提供建議,以作為本會未來執法及司法實務之參考。

社團法人台灣公平交易法學會

演算法與聯合行為等重大限制競爭議題之研究

(一)回顧國內外學術及實務文獻有關平台與數位經濟商業模式下所涉演算法之運用及歸類。

(二)探討演算法如何應用於商業模式、市場競爭之促進競爭效果,以及潛在反競爭議題,包括演算法對事業間勾結之促進效果。

(三)整理國外競爭法主管機關對於演算法在競爭法執法相關規範及其評估考量因素,蒐集國外案例並分析其合法與違法判定理由。

(四)研析競爭法主管機關在判斷演算法是否構成聯合行為上之挑戰與可能解決方法,包括偵測勾結可能之方法與一致性行為之認定、不同演算法所隱含聯合行為樣態之關聯性;並就我國公平交易法對於聯合行為之規定,探討如何就此種透過演算法衍生之市場行為,權衡該行為所造成之限制競爭效果和促進競爭效果。

(五)針對演算法衍生之競爭法議題,從競爭法主管機關執法與監管角度,展示實際案例之具體操作方式,提出本會實務運用上之意見。

國立中正大學

公平交易法對新型態廣告之適用與因應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網路廣告表現方式多元且推陳出新,以本會97年至106年不實廣告處分案件類型統計,可獲悉網路不實廣告處分件數占所有處分案件數逐漸增高,從97年的25.53%占比,到106年時占比已增加至65.22%,其案例類型包括購物網站的商品交易平台及服務交易(媒合)平台,顯見事業所為廣告重心亦逐漸從傳統的電視(無線與有線)、報紙、雜誌、廣播等媒體,到現今盛行的網路媒體,廣告手法種類繁多,諸如FaceBook一頁式廣告、YouTube廣告、Line廣告、線上直播廣告等新型態廣告,所衍生與競爭法之爭議亦日漸增多,故針對新形態廣告進行適用空間與因應措施等進行研究實為當務之急,為因應數位經濟發展下新型態廣告所造成之競爭法相關議題及對消費者之影響,本研究重點擬針對新型態廣告可能產生之競爭法議題進行研究與分析,同時參酌國外執法趨勢及實際執法案例,作為本會日後處理個案與執法之參考。研究重點如下:

(一)蒐集資料並比較各國網路廣告之規範內容及執法案例。

(二)蒐集資料並比較各國網路廣告現況、發展及趨勢。

(三)新型態廣告在不同產業之運作實務與競爭法之關係。

(四)新型態廣告在不同刊載平台或社群媒體之運作實務與競爭法之關係。

(五)新型態廣告涉及之違法行為態樣與因應,及對消費者之影響。

(六)新型態廣告之跨境執法實務與困境探討,及對消費者之影響。

  研擬本會未來對於數位經濟發展下新型態廣告所造成競爭議題之執法參考。

國立臺北大學

 

更新時間:2020-01-13 1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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