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自96年以來之男女職員考績等第情形,依性別統計結果,96年男女比例為40.71%、59.28%,該年男女考列甲等比例為41.6%、58.4%。97年男女比例為39.18%、60.81%,該年男女考列甲等比例為36.72%、63.28%。98年男女比例為38.36%、61.64%,該年男女考列甲等比例為42.02%、57.98%。以其考列甲等之比例數與其性別比例數來看,差距均在5%以內,近3年考列情形,其中97年度女性考列甲等人數超過其所占的男女比例人數。
又自97年開始,已將考績年度內請娩假人員之考績自機關受考人中扣除,且不列入機關考績考列等第人數比例計算,而97年女性請娩假者2人,其中1人考列甲等,1人考列乙等;98年女性請娩假者5人,全部考列甲等。由此,可知本會男女職員考績考列甲等比例與其性別比例是正相關,而女性娩假考列甲等之比例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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