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後,是否能立即進行結合? 請使用鍵盤按住Ctrl+P列印 事業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後,是否能立即進行結合? 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及第8項規定,自公平會受理事業所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之日起算30日內,不得為結合。但公平會認為必要時,得將該期間縮短或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60日。 更新時間:2015-10-29 11:33:40 回上一頁 若Javascript不支援時,請按下alt +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