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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下游廠商於經銷契約上寫明產品之建議售價為XX-XX元,或事業於其產品上印有訂價,或貼上產品價格標籤,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若上下游廠商於經銷契約上寫明產品之建議售價為XX-XX元,或事業於其產品上印有訂價,或貼上產品價格標籤,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依公平交易法第19條規定:「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其所欲規範者,係事業與交易相對人間對轉售價格之「限制」,故如上游事業對下游經銷商未限制應以某固定價格出售或不得打折,即不能以上下游廠商在經銷契約上表示建議售價XX-XX元、或上游事業在產品上印有定價、抑在產品上貼上「定價」或「特定金額」之標籤,逕行認定上游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規定。

更新時間:2015-10-30 09: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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