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檢舉人所應獲得之檢舉獎金? 請使用鍵盤按住Ctrl+P列印 依檢舉人所提供證據之價值,發放檢舉獎金,分為: 違法聯合行為案件未裁處罰鍰者,酌予發放每名檢舉人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檢舉獎金。 違法聯合行為案件經裁處罰鍰者,依下表酌予發放檢舉獎金。 檢舉獎金發放辦法第5條 單位:新臺幣元 檢舉人提供 檢舉獎金與罰鍰總金額之比例 檢舉獎金之最高數額 罰鍰總金額: 2億元至未滿5億元 上限提高為2倍 罰鍰總金額: 5億元以上 上限提高為5倍 有助於開始調查程序 5% 100萬元 200萬元 500萬元 能間接證明聯合行為合意之存在 10% 1,000萬元 2,000萬元 5,000萬元 能直接證明聯合行為合意之存在,無須再介入調查 20% 2,000萬元 4,000萬元 1億元 更新時間:2022-01-20 15:48:08 回上一頁 若Javascript不支援時,請按下alt +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