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類別:受理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及富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 申報事業: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富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參與結合事業: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富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電影映演業
(三)結合性質:富晟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擬委託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其桃知道文創生活廣場之電影映演設施項目,並給付一定之報酬,屬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4款之結合型態。另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結合應申報之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規定之除外適用情形,爰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12年3月31日至112年4月6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 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復或說明。
參考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