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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商於退出時,得否向已蒐集個資之相關事業請求停止利用個人資料?
答: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傳銷商可要求已蒐集個人資料之上線傳銷商及相關事業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建議可向相關個人及事業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