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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平交易委員會所訂「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民眾向建商或代銷業者洽談購買預售屋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為促進房屋買賣交易資訊之透明化,有效處理不動產開發業者及不動產經紀業者銷售預售屋行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爰訂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以為業者遵法之準據。該處理原則主要規範內容,除要求不動產相關業者須踐行締約前資訊揭露義務、不得不當限制購屋人審閱契約外,於締約後亦不得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故民眾向建商或代銷業者洽談購買預售屋時,即應注意不動產相關業者是否有依處理原則第3點規定,以書面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該資訊包括:

(一)建造執照影本。

(二)核准之基地位置圖、地盤圖(坐落基地之地籍圖)、各層平面圖及停車空間平面圖。

(三)銷售時最近一次建管機關核准之各戶持分總表(應足以顯示全區各戶之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及共有部分之分攤比例)。

(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應含共有部分之項目、面積或比例分攤之計算方式)。

(五)配合建案貸款之金融機構名稱。

(六)土地位於重劃用地限制資訊與所須負擔之重劃費用等資訊。

另民眾應注意不動產相關業者是否有依處理原則第4點規定,不得要求購屋人須先給付定金或一定費用,始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或於簽約前未給予購屋人至少5日契約審閱期。不動產相關業者有違反上述情事,構成顯失公平行為,倘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者,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15-11-06 16: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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