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商品製造地廣告不實,公平會認定違法!
print
:::

    公平會本(10)日第1569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璟䅞企業有限公司於PChome Online 24h購物平台刊載「橘之屋-微纖維廚用吸水墊」廣告不實,分別處新臺幣10萬及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網路家庭公司及璟䅞公司自105年3月於 PChome Online 24h購物平台銷售案關商品,商品原為臺灣製,於108年1月改為中國製迄今,但該商品廣告於108年1月至110年7月期間,仍宣稱「產地:台灣」及台 灣製造,因商品的製造地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之參考因素,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商品相關內容倘有變更,應同時檢視修正廣告內容,並確保與事實一致,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相關檔案
  • 商品製造地廣告不實,公平會認定違法! 案關圖片 商品製造地廣告不實,公平會認定違法!   案關圖片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1-11-11 11:10:03
回上頁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