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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公法字第10515602812號
健保特約藥局以贈品招徠民眾持處方箋前往調劑之行為,業經中央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認定違反藥師法規定,是藥師公會訂定「會員不得憑處方箋贈送物品處置辦法」,核其目的僅在於促使會員遵守藥師法規定,與公平交易法所欲規範之限制競爭行為尚屬有間,無須向本會提出聯合行為許可申請。
主任委員 吳 秀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