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檢舉人所提供證據之價值,發放檢舉獎金,分為:
- 違法聯合行為案件未裁處罰鍰者,酌予發放每名檢舉人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檢舉獎金。
- 違法聯合行為案件經裁處罰鍰者,依下表酌予發放檢舉獎金。
檢舉獎金發放辦法第5條
單位:新臺幣元
檢舉人提供 |
檢舉獎金與罰鍰總金額之比例 |
檢舉獎金之最高數額 |
罰鍰總金額:
2億元至未滿5億元
上限提高為2倍 |
罰鍰總金額:
5億元以上
上限提高為5倍 |
有助於開始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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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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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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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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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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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間接證明聯合行為合意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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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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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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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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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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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直接證明聯合行為合意之存在,無須再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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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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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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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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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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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2-01-20 1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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