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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公平交易法原則上禁止事業間採行相互約束事業活動的聯合行為,但是事業聯合行為若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時,事業可以向本會申請例外許可,處理期間為三個月。 事業申請聯合行為,請依本會「聯合行為許可申請須知」,填寫「聯合行為許可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本會申請,本會受理後即積極辦理相關作業。其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