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服務中心專線 (02)2351-0022 (02)2351-7588轉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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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事業報備名單
服務信箱
常見問答
傳銷公司不能阻撓傳銷商退出退貨
退出退貨案件不因撤案而停止調查
沒有發票仍然可以辦理退出退貨
傳銷商設立的公司不等於是傳銷公司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對於傳銷商的相關規範
傳銷商該知道的法律責任
傳銷商也是傳銷法令規範的對象
傳銷公司不應要求傳銷商大量進貨
傳銷商終止參加契約的權利
傳銷商解除參加契約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