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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常見問答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行為之規範公平交易法第21條所稱「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之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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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第21條所稱「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係指得直接或間接經由網路或實體管道使特定多數人、非特定之一般或相關大眾共見共聞之訊息的傳播行為,包括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之群組聊天、舉辦產品(服務)說明會、事業將資料提供媒體以報導方式刊登、銷售人員於銷售現場以口頭方式推銷介紹商品(服務)而將訊息散布於眾等。

相關條文:公平交易法第21條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3-04-21 17: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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