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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法規資訊本會主管法規行政解釋聯合行為中央銀行以行政指導方式推行退票及拒絕往來新制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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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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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函

受文者:中央銀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89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89)公壹字第8913191-003號

主旨:關於 貴行請釋以行政指導方式推行退票及拒絕往來新制與公平交易法之規定有無不符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行89年10月20日(89)台央業字第020042313之1號函。

二、案經本會89年11月23日第472次委員會議決議:本案形式上雖屬具有競爭關係之事業共同限制交易對象之行為,惟其推行之目的係為金融交易秩序及整體經濟利益之考量,且實施後亦不致發生影響市場供需功能之實質效果,尚無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虞,應不受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禁制規範。

三、另關於本案以「行政指導」方式推行之適法性問題,因事涉行政程序法所規範行政行為之相關規定,併檢附法務部之函復意見,併請 卓酌。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16-09-09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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