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學術園地獎助研究生公平交易委員會獎助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作業要點
print
:::
學術園地
:::

89年12月13日修正通過
100年10月25日修正通過
101年3月21日公綜字第1011160204G號函分行,
溯及自101.2.6 生效
102年3月29日修正通過
104.4.30公綜字第1041160421號函分行,
修正第2點、第4點及第5點
108.12.10公綜字第1081161024號函分行,
修正第2點及第3點
109.4.17公綜字第1091160258號函分行,
修正第2點、第5點及第3點附表
112.3.8公綜字第1121160147號函分行, 修正第2點、第3點及第6點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各大專院校研究生撰寫公平交易法相關學術之研究論文,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市場自由及公平競爭,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申請資格、獎助名額如次︰

(一)申請資格: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研究所研究生(含博士班、碩士班)。
  2. 撰寫與公平交易法有關之學位論文,以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二年內完成(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之論文為限,且同一論文不得重複申請。
  3. 未接受其他政府機關之獎補助(不含研究生在學獎助學金)。

(二)獎助名額:

  1. 博士班:每年以一名為上限,研究生每名新臺幣五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一萬元。
  2. 碩士班:每年以四名為上限,研究生每名新臺幣三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六千元。
  3. 前述獎助金依本會年度核列之預算額度內支給。各獎助名額,如經審查未達本會評定標準,該獎助名額得從缺之。

三、申請辦法︰ 申請人經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推薦,於每年九月底前,檢具左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乙份。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乙份。

(三)切結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一)。

(四)論文三冊及全文電子檔(WORD格式)。

(五)改寫之博、碩士論文(三萬字以下,格式如附件二,含中、英文摘要各五百字左右)電子檔。

四、審查方式︰
由本會副主任委員指定本會委員為審查委員,每篇研究論文應至少由相同二位委員審查。就審查結果,副主任委員得視需要邀集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

五、本會同仁如具備資格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之情事,亦得提出申請,惟申請者之指導教授若為本會委員,則應予迴避審查。

六、本項獎助金於論文經審查通過後一次發給。凡接受本會獎助者,須送註明接受本會獎助之論文五冊,並依本會安排進行論文發表(形式得為專題報告或其他方式),本會將另支付交通費。至於未獲本會獎助者,其論文一冊留存本會,另二冊則予以退還。

七、本會鼓勵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多加引用「公平交易季刊」相關論述。獲本獎助之論文,本會得經評審後刊載於「公平交易季刊」,不另支付稿酬。


相關檔案
  • 附表(論文申請表) 附表(論文申請表) 附表(論文申請表)
  • 附件一:切結書 附件一:切結書 附件一:切結書
  • 附件二 附件二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網頁設計更新時間:2023-04-18 12:07:49
回上頁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