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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6/03/29~2016/04/12

主題描述

主旨:預告修正「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四項。
三、「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ftc.gov.tw)首頁「意見徵詢與討論」選項下之「專案討論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律事務處
(二)地址: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三)電話:(02)2351-7588
(四)傳真:(02)2397-4393
(五)電子信箱:ftclad@ftc0.gov.tw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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