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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18/08/15~2018/08/24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泓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振瀚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擬與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包含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一)申報事業:泓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泓策創投公司)及振瀚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瀚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泓策創投公司、振瀚公司、泓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泓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億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和網股份有限公司、新紀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紀元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新紀元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建偉互動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寶島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博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泰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凱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宏哲興業有限公司、和正股份有限公司、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長德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萬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麗冠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視波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家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北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三冠王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港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雙子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數位天空服務股份有公司等。

(三)所屬行業:投資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業、頻道代理業。

三、結合形式審查:

(一)結合型態:

1、泓策創投公司擬透過多層次控股之方式,取得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博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博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0%之股權,並間接持有安順公司、博康公司所直接及間接控制之公司(包括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之近100%股權,從而間接控制該等公司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所規定之結合型態。

2、泓策創投公司擬與振瀚公司雙方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契約」,由泓策創投公司委託振瀚公司經營管理其所取得之事業,並得以間接控制該等公司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所規定之結合型態。

(二)結合申報門檻:本案參與結合之1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中,除數位天空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新北市板橋區及土城區」市場占有率尚未達四分之一外,其餘11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於所屬經營區之市場占有率均超過四分之一,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須向本會申報結合之門檻規定,且無同法第12條所規定除外適用情形,依法應向本會提出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7年8月15日至107年8月24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線上專區→意見徵詢與討論→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議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復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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