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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

期 限:2018/11/13~2018/11/19

主題描述
(一)公告類別:受理朱河村、朱文輝、朱文煌等3人申報持有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超過三分之一股份之結合申報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1. 申報事業:朱河村、朱文輝、朱文煌。
  2. 參與結合事業:朱河村、朱文輝、朱文煌、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3. 所屬行業:營建業、一般投資業、天然氣業。
(三)結合性質:參與結合事業由朱河村、朱文輝、朱文煌等3人以本人與其配偶、其控制從屬公司及其二親等以內血親關係人取得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超過三分之一股份,屬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另參與結合事業於相關市場占有率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1項第2款「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之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爰依規定向本會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07年11月13日至107年11月19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 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意見徵詢與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理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做任何答復或說明
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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