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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21/03/10~2021/03/16
一、公告類別:受理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 (一)申報事業: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與結合事業: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屬行業:其他運輸輔助業、港埠業。
三、結合性質: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擬共同設立及經營合資事業(即臺灣港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並各持有該公司超過三分之一以上股權,且直接控制該公司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另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結合應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規定之除外適用情形,爰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10年3月10日至110年3月16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一)書面: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二)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議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作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