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N 2409-4870
電子報第194期111.05.04
演算法將成為中國大陸反競爭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中國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共同於2021年12月31日公告「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並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詳全文>
<下期預告>德國公布Google為重要的跨市場競爭事業
要注意!購買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可能會觸法
使用競爭對手的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並在關鍵字廣告標題併列競爭對手事業名稱及自身網站網址,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詳全文>
原定111年5月17日公平交易法專題講座「公平交易法案例解析及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最新修正說明」因疫情暫緩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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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與勞動法之交錯-以「事業」概念為核心
我國與日本相同,在經濟法規範之適用上,均設有「事業(者)」概念,以劃定規範行為主體之範圍,且我國公平交易法在立法時,關於「事業」概念,確有以日本法為參照對象。近來,日本對於經濟法與勞動法領域之交錯,以該國之「事業者」概念為中心,展開再一次的檢討,而我國對於經濟法與勞動法領域之交錯,以及「事業」在該交錯中應如何定位,則少有討論,日本法之發展、討論,應可作為我國法參照之對象...<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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