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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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年重要工作成果 ● 進行雙邊交流活動 為建立對話管道及鞏固本會與其他國 家競爭法主管機關夥伴關係,111 年本會利 用國際會議場合與美國、加拿大、日本、 法國、德國、韓國、泰國、匈牙利、以色 列及新加坡之競爭法主管機關首長或與會 代表進行交流,就建立執法共識、未來合 作方向等交換意見,奠定友好合作基礎。 ▲本會陳志民副主任委員(左二)與日本與會代表進 行雙邊交流   ▲本會陳志民副主任委員(左二)與美國與會代表進行雙邊交流 ● 派員赴歐盟競爭總署見習交流 歐盟執委會為促進其會員國及第三國於歐盟相關政策推動上之交流與合作,辦理「國家 專家專業訓練計畫」,開放相關國家之官員至其轄下各總署進行實習。111 年本會成功獲選 派 1 名同仁至歐盟「競爭總署」進行為期 3 個月的短期交流見習,藉由短期見習工作,瞭 解歐盟競爭總署執法與相關運作,同時運用自身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與見習單位交流。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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