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3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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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碼 113 處分日期 冠傑建設開發有 銳廣告有限公司 臺北市公證商業 被處分事業 處分案由 銷售「冠傑Ui」建案,於臉書貼文刊載 「未來3min步行至捷運紫線P9站」、「走 路3分鐘,捷運P9預定站」等語,就足以 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 人錯誤之表示。 違反條文 公平法 第21條第1項 113046 113/06/28 同業公會 調整「火災保險、水險、工程保險及責任 保險之公證費收費標準」,並約束所屬會 員遵行且不為價格競爭之行為,足以影響 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 公平法 第15條第1項 113047 113/06/28 調整「火災保險、水險、工程保險及責任 保險之公證費收費標準」,並約束所屬會 員遵行且不為價格競爭之行為,足以影響 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 公平法 第15條第1項 64 113045 113/06/20 限公司、景 高雄市公證商業 大買家股份有限 同業公會 113048 113/07/01 公司 於蝦皮購物網站銷售「威剛 節能標章 16WLED球燈泡(白光/黃光)」商品,廣告 刊載「節能標章」,就足以影響交易決 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 示。 公平法 第21條第1項 113049 113/07/04 漫步藍有限公司 於招募「RAMBLE CAFÉ」品牌加盟過 程,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充分且完 整提供「開始營運前之購買商品、原物料 費用」加盟重要資訊予交易相對人審閱, 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未 依本會111年11月10日公處字第111083號 處分書意旨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 停止其違法行為。 公平法 第42條 113050 113/07/04 以泰國際企業有 限公司 不當使用競爭事業之事業名稱「良羑」、 「良蕓」作為關鍵字廣告,為榨取他人努 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 公平法 第25條 113051 113/07/11 陽昇電熱有限公 司 不當使用競爭事業之事業名稱「昇揚爐 業」作為關鍵字廣告,為榨取他人努力成 果之顯失公平行為。 公平法 第25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