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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交易委員會114年年報
觀察 114 年行政處分書(函)件數之各違法行為按行業別分布,結合行為 1 件為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聯合行為 15 件以包括宗教及職業組織、個人及家庭用品維 修、洗衣、美髮及美容美體、家事服務等之其他服務業 10 件占 66.7%居首;虛偽不實 或引人錯誤行為 105 件以批發及零售 80 件占 76.2%最多;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17 件
 以批發及零售業 5 件占 29.4%、製造業 4 件占 23.5%較多;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30 件均屬批發及零售業。
 114年行政處分案之行為別與行業別
單位:件(處分書/函)
     農、林、漁、牧業
         製造業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住宿及餐飲業
   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
        不動產業
       支援服務業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其他不能歸類之行業或個人
    0 20 40 60 80 100 120
     18
合計 1
15
1
2
17
30
105
0 20 40 60 80 100 120
結合行為 聯合行為 限制轉售價格行為 其他限制競爭行為 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 欺罔顯失公平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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