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4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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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成果
六、穩定民生,防制人為操縱
民生物價攸關國人生活穩定,114 年本會持續運作「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 並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及「物價聯合稽查小組」工作,積極查察業者有無聯合
哄抬情事,透過維護市場競爭機制,穩定民生消費,重要執行情形及成果如下:
(一)持續運作本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關注國內重要民生物資商品 價格變化並召開 3 次專案會議,針對農畜漁產品、小麥、麵粉、黃豆、沙拉 油、糖、奶粉、桶裝瓦斯、油品及應景年節商品等多項重要民生物資價格及 市況變化進行監測。
(二)積極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會議,與法務部、農業部、經濟部、財政部、 消保處等相關部會分工合作,成立跨部會稽查小組,共同執行穩定物價相關 措施,並就「春節民生物資價格穩定措施」議題報告處理情形。
(三)針對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等重要節慶,執行年節商品產銷市況查核計畫, 即時掌握市場供需與價格變動情形,防範人為哄抬或不當競爭行為。另於節 慶前拜訪或函請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尊重市場機制,不得有違反聯合行為 禁止規定之行為。同時,透過電視跑馬燈廣告加強宣導,藉由查核、輔導與 宣導並行,確保節慶期間民生物資價格穩定與消費者權益。
(四)調查處理紐西蘭鮮乳進口零關稅實施後,市售紐西蘭鮮乳零售價仍高,相關 業者之定價行為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調查結果因紐西蘭鮮乳於國 內鮮乳市場之市占率極低,且需面對國內及其他進口品牌鮮乳之競爭,相關 業者之定價行為並無同業聯繫或價格溝通之合意事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 易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並將調查結果發布新聞稿。
(五)114 年處分涉及民生物資聯合行為案件有東琉線船運業者、魚飼料業者、乙 炔業者及廢紙回收業者聯合調價行為,及台南市鎖匙業職業工會、高雄等 5 縣市律師公會、嘉義市藥師公會、台北市水池水塔清洗廠商協會、台灣鋼琴 調律協會、電機技師公會等制定商品或服務收費標準行為,總計罰鍰金額達 2,97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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