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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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公貳字第09800055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函報有關 貴公司等事業聯合採購合船裝運小麥之聯合行為主體,擬增加第一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生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泰益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大豐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金泰成粉廠股份有限公司、大甲製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潭陽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國興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順發製粉股份有限公司、東榮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泰和製粉廠股份有限公司、宏興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乙案,准予備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公司98年5月20日(98)聯法字第033號函、98年5月27日(98)聯法字第034號函所陳資料辦理。 二、案關許可內容、許可理由及許可負擔比照96年9月6日公聯第096004號許可決定書辦理。
正本: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君
副本:本會企劃處(請登載本會行政決定電子資料庫)、本會服務中心、南區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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