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2
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小行星視覺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合晶國際有限公司銷售「iNO太空人律動機」商品,廣告刊載「1分鐘垂直運動600下,運動效率超越跳繩每分鐘60下」、「這個球已經跳48小時沒有掉下來了」、「站著律動15分鐘=走路8公里」、「最長的2年保固」、「市面最高額 『一億元產品責任險』」、「是台灣唯二『真的』有通過BSMI國家電檢認證的律動機」、「NO.1全球募資冠軍」、「打破群眾募資歷史紀錄」,刊載市售品牌「無任何律動專利」、「無任何國內安檢」、「未經過台灣電檢認證」等語,就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