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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貿易效能申請展延合船進口玉米聯合行為,公平會同意再展延5年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事業為合船進口玉米而有聯合行為之必要,前已向本會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因許可期限將屆,公平會112年2月22日第1638次委員會議同意許可延展5年,許可期限自112年3月1日至117年2月28日止。
       玉米是畜禽飼料最主要之原料,但我國僅有嘉南地區少量生產,欠缺大面積種植,每年飼料用所需玉米400餘萬公噸,幾乎全仰賴進口,業者為使散裝船快速成船節省海運成本,採行合船進口模式已行之有年。福懋公司等32家事業合船進口玉米,前已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經公平會附加負擔予以許可。
       公平會認為,我國業者集體合船進口玉米,可降低進口成本,分散風險,節省之採購成本,可回饋予中、下游飼料業者及畜牧業者。另本次聯合行為參與事業進口量占我國玉米進口量比例與前次相比明顯減少。且玉米為自由進口商品,事業可自由選擇參與合船進口、自行貨櫃進口或直接向穀物供應商採購,進口管道相當多元,因此本聯合行為對相關市場影響有限。此外,本聯合行為未限制參與事業只能透過合船進口玉米,參與事業仍有足夠誘因持續互相競爭。
       公平會指出實施合船進口玉米有益於整體經濟及公共利益,但業者高達32家,為消除限制競爭疑慮及監督實施情形,要求福懋公司等32家事業按季函報本合船進口玉米日期、數量、價格等執行情形,且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為,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他事業加入,抑或限制任一合船事業自由決定其合船進口數量,或禁止自行採購。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更新時間:2023-02-24 17: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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