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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徵詢與討論

受理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商Walsin Singapore Pte.Ltd.、香港商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印尼商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結合案 出題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期 限:2025/06/04~2025/06/10

(一)公告類別:受理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商Walsin Singapore Pte.Ltd.、香港商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印尼商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結合案。

(二)結合申報事業名稱及所屬行業:

  1. 申報事業: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
  2. 參與結合事業: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Walsin Singapore Pte.Ltd.、香港商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
  3. 所屬行業:鋼鐵製造業。

(三)結合性質: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商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擬取得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三分之一以上之股份,且擬共同經營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以及控制其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另參與結合事業市場占有率及銷售金額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之結合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爰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四)對外徵詢期間:114年6月4日至114年6月10日。

(五)公眾意見之提出方式:凡對本結合申報案件有評論意見之公眾,均得於公告徵詢期間內,以書面或登入本會全球資訊網之方式將意見送達本會。

  1. 書面:100219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2. 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tc.gov.tw):討論區之結合申報案件對外徵詢意見區。

(六)本會對公眾意見之處理方式:公眾意見將作為本會審議本件結合申報案之綜合參考,但本會對任何公眾意見均採中立原則,不作任何答復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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