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0 年 公平交易委員會工作成果報告

四、健全傳銷管理與發展 多層次傳銷主要透過人際網絡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對於就業人口及整體經濟發展 有所助益。近年來在多層次傳銷法規逐步完備以及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持續自律下,我國 傳銷產業之形象已逐漸提升。 ● 維護傳銷交易秩序,確保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權益 為了促進傳銷產業正向發展,110年本會藉由審視報備資料、實施業務檢查、宣導 傳銷法令等措施,健全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管理機制;同時,積極查處違法多層次傳銷行 為,維護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及傳銷商權益,確保傳銷競爭秩序。 110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概況 單位:家 年別 上年底 報備家數 本年 報備家數 本年 撤銷家數 本年底 報備家數 110年 375 103 94 384 110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概況 單位:家 年別 檢查 家數 檢查結果 符合規定 不合規定 立案調查 情節輕微 去函警示 尚未營運 停業 遷移不明 110年 52 24 13 15 - - - 另依本會執法經驗,常見違法傳銷類型大致可分為:1. 應報備未報備(含變更未報 備),2. 未依規定辦理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辦理解除契約、終止 契約退出退貨,3. 未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或契約內容違反法規,以及4. 在沒 有取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等。110年本會透 過網際網路、舉辦宣導活動、校園訓練課程等多元管道宣導正確傳銷觀念,提醒傳銷商 及想要從事傳銷的民眾注意。 ● 積極與業界團體溝通,共創共榮優質經營環境 為強化與業界的溝通及促進其發展,110年本會多次邀集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等相關團體,共商促進產業發 展,並參採業界建議簡化報備作業,並在法律允許下透過行政解釋,針對傳銷商與傳銷 事業簽署書面參加契約所產生的問題,提供解套方案,創造傳銷事業彈性、效率的經營 環境。 19 FAIR TRADE COMMISSION 2 0 2 1 110 年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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