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4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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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成果
(三)發布生成式 AI 執法方向與立場
生成式人工智慧(生成式 AI)為數位經濟新一輪的重要驅動力,然相關技術發展 所帶來的創新,隨時可能改變既有市場結構與競爭態勢。為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促進 創新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本會自 114 年起開始研議 AI 與競爭法相關議題,並於同年 7 月 18 日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相關之競爭法議題徵詢外界意見說明資料」,就我國 AI 相關產業供應鏈狀況與競爭動態,蒐集第一手資訊,並廣納公眾意見,以做為擬定未來 執法立場的參考依據。
經彙集、參考各方意見,並召開多次委員會議研商討論,本會於 115 年 3 月 18 日 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相關競爭法議題徵詢公眾意見彙整報告與政策聲明」,針對各界 所關切之「關鍵投入要素之取得限制,例如晶片、數據等」、「雲端服務業者自我偏好 或用戶難以在不同雲端服務業者間轉換」、「搭售及生態系整合」、「人才流動」、「事 業結合」、「聯合行為」、「不當行銷」等 7 項競爭議題,提出本會核心執法立場與方向, 並提出許多說明事例,供事業遵循參考。
對於生成式 AI,本會將承襲「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所提出之執法建議,以「議 題/證據導向」、「在地連結」、「可競爭性」及「合理原則」等 4 大原則,作為現階 段執法的核心方向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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