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不當阻礙競爭者參與競爭? 請使用鍵盤按住Ctrl+P列印 何謂不當阻礙競爭者參與競爭? 所謂「不當阻礙競爭者參與競爭」係指事業以低價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之行為。其目的在藉由侵害競爭事業或剝奪競爭事業交易機會之方式,以阻擾競爭者參與或從事市場競爭。所謂「不正當方法」,應自行為人的動機、目的及手段等綜合研判。 相關條文: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 更新時間:2015-11-02 11:29:19 回上一頁 若Javascript不支援時,請按下alt +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