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行為之規範 請使用鍵盤按住Ctrl+P列印 2015/10/29 何謂多層次傳銷行為?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中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請問報備之內容包括那些?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業者完成報備後,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否會發給核准函?何時可開始營業? 報備後實施之任何傳銷行為均屬合法?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事業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後,若報備內容有所變更,是否仍須再次提出報備? 2015/10/29 傳銷商另行成立公司是否亦須報備?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事業或上線傳銷商招攬他人成為傳銷商,依法應告知或不得有隱瞞、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事項有那些?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禁止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違法行為類型有哪些? 2015/10/29 傳銷商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後,是否可退出該組織?其所購買之產品,可否退貨、還款?有無時間限制?又產品是否限於原封不動才可退貨?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於其傳銷商辦理解除契約時,是否可酌收退約處理手續費用? 2015/10/29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及第21條有關傳銷商解除及終止契約時所返還商品,事業得扣除因該進貨(該項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是否包括其他各相關傳銷商因該筆進貨(該項交易)所獲取的獎金或報酬? 共12筆資料,第1/2頁,每頁顯示 10 20 30 筆,到第 1 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