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0 年 公平交易委員會工作成果報告

附錄 37 FAIR TRADE COMMISSION 2 0 2 1 號碼 處分日期 被處分事業 處分案由 違反條文 110008 110/03/11 大佳國際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通元廣 告有限公司 銷售「敦皇」建案,於紙本廣告及 網路廣告刊載地下1樓「香榭迎賓 第二門廳」、「維多利亞交誼廳」 及1樓「白金漢迎賓大廳」等文字 及圖片,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 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 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法第 21條第1項 110009 110/03/18 廣銘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 銷售「湖美閱」建案,使用施作夾 層之實品屋,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 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 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法第 21條第1項 110010 110/03/18 蔡家國際有限公司 於網站銷售「SONY SRS-XB12 藍芽 喇叭」商品,刊載「SONY SRS-XB12 可攜式NFC防水防塵藍芽喇叭」, 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 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法第 21條第1項 110011 110/03/18 佶易有限公司 於「現貨倉庫」網站銷售「【潔守 專家】光觸媒x 次氯酸雙效抗菌 防護液」商品,宣稱「瞬間防護+ 長效抗菌 抑菌高達9 成……工 研院&SGS 權威機構雙重認證」、 「ARC-FLASH光觸媒通過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工研院、中科院、食工 所、SGS……等公正機構檢驗」等 語,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 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法第 21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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