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公平交易委員會114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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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炔業者共同調漲石化乙炔經銷價格案
案緣本會主動調查發現,桐寶股份有限公司及遠榮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 主要之石化乙炔供應業者,彼此為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然該二事業於 110 年 12 月間開會討論石化乙炔之經銷價格,並一度有調漲至每公斤 150 元至 200 元之意 見,而會議中所提價格資訊已成為漲價之基準點,影響事業之訂價決策。其後,桐寶公 司及遠榮氣體於 111 年 2 月間,共同將石化乙炔之經銷價格一致調漲至平均每公斤約 110 元至 180 元。
本會認定桐寶公司與遠榮氣體同時漲價及有漲價區間一致之情形,不僅削弱彼此的 競爭,亦導致乙炔價格整體性的上漲,足以影響乙炔市場之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 聯合行為禁止規定,分別處桐寶公司 250 萬元及遠榮氣體 200 萬元罰鍰。
4、建案不實宣稱有劇院等多項休閒設施案
案緣本會辦理「數位匯流新時代之不實廣告及不動產查察計畫」,查悉新北市淡 水區「海上皇宮」建案臉書粉絲專頁刊載廣告,宣稱具有「劇院、VILLA KTV、宴會 KTV、兒童遊戲區、卡丁車賽道、撞球、桌球、投籃機、遊戲機」等公共設施。
惟經本會調查,上開設施位於案關建案屋突 1 層及地下 1 層,其使用執照所載使 用類組分別為梯間及停車空間。本會認定本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分別處甲
重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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